第128章 银路归证 (第1/3页)
《少卿大人,今天被亲了吗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东方文学xdfxs.cc
七月二十一日,宅款一项暂时封存,堂上转验贺文升银路。十三张兑票与永安柜承兑簿、东丰柜转出抄联一并按日期铺上中案。
验账官拿起第一张票:“十三笔都在江南核销批回后进入贺文升妻弟名下的永泰绸行。其中九笔,各在地方重填获准后七日至十日入柜,随后又转入贺家田庄、外宅和邵庆钱庄;另四笔只查到绸行,后手尚未接全。”
他又抽出第五张:“这笔先由盐票在东丰柜兑成银,再过车行和两家铺子,最后才进绸行;入柜第五日,绸行又替贺家田庄付清一笔料款。车行只收脚钱,两家铺子的货账也能相抵,未见分银。”
主审道:“三处只作经手见证,不列同谋。”
绸行掌柜急道:“大人,有一笔真是卖布所得!”
“哪一笔?”
“这一张。京西布庄订的素绢。五月回证时他们只认了二十两订金,如今货单、车脚簿和收货回执都调到了。”
验账官命人调出已经附卷的货单、车行簿与京西布庄回执。三项核完,他提笔将那张票从赃银表划去:“此前只能剔除二十两订金,如今整笔货路已经接全。此笔为正常货款。”
辩吏问:“大人,既然一笔有误,其余十二笔怎能尽信?”
“所以逐笔验。”主审道,“这笔有真实货路,当场剔除;三笔后手未明,留待复核;总银路只列前后账都能接上的九笔。哪一笔能并入三千石案,再按票号、银数和白票转出记录核。”
验账官从九笔中另抽出最迟的一张:“三千石案七张白票合计折银后,东丰分银单写的是‘沈四,东丰三,府房二,鹤一’;这一张正接‘鹤一’那一成。分银单、转出栏与永安承兑票尾相接,银数也合。三千石主案据此认定上京受益;其余八笔按各自年份另入关联受贿卷,不并作本案赃额。”
贺文升被带上堂时,十三张票已经分作三列。他扫过柜号:“妻弟做生意,收谁的银,与我何干?”
公诉官没有答姻亲,只展开一本赈济司左值房月结册:“每次地方重填获准,左值房总数上都有你的亲笔勾销。请贺大人认字。”
“是我的字。”
“关联铺子收银后,你家三笔旧债由谁结清?”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